涉偷拍3女同事 《明報》前記者否認3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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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07/28 16:53

最後更新: 2017/07/28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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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前首席男記者涉於前年三度在公司內偷拍女同事的胸部及裙底,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涉案男記者否認3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排期於8月24日預審,控方透露將傳召3名事主及上司作供。

被告周展鴻(37歲)准以1,000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控方指,由於案件敏感,申請3名事主可於屏風後作供,以及使用特別通道進出法庭。惟裁判官回應指,本案控罪並非涉及性罪行,有關事項將留待預審時處理。辯方在庭上表示,警方在被告的手機及手提電腦內均未能搜出與本案有關的影片及相片。

據悉,事主曾在首控罪及次控罪發生後向上司投訴,至第3項控罪後方有人報警處理。被告即日辭職,警方則於4天後上門拘捕被告。

控罪指,被告在前年6月1日於柴灣明報工業中心辦公室,以手機拍攝女子X的胸部錄像片和照片,並於同年6月27日和8月21日,在同一地點以手機拍攝女子Y和女子Z的裙底錄像片和照片。